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三:
义某,中共党员,某村村民。
2017年9月义某向县纪委举报某镇政府干部在村委换届选举投票过程中暗箱操作问题,经县纪委核查结果为部份属实作信访了结处理。义某对核查结果不满意,2017年12月31日,义某以“期待公正1”的网名在红豆社区论坛网上发表题为《某镇纪委刘书记欺骗选民应从严处理》的帖文进行发帖,散布某镇纪委刘书记欺上瞒下,阻止、推迟重新开箱验票等问题,义某还在该帖后反复顶回帖10余次,发表类似言论,此诬告陷害的帖文网民浏览点击率达到了5000多人次。经县纪委调查,义某网上发帖所反映情况不属实,并存在主观恶意,目的是推翻现有村委选举结果,自己当选村委主任,致使被举报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承受巨大精神压力。
义某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已构成诬告陷害违纪行为。2018年6月,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义某的党纪责任,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