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二:
甘某,某船务有限公司经理。
2018年7月至8月期间,甘某从其妻子手机中发现其妻子与单位领导伍某聚会或排练和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党建联盟文艺汇演(比赛)的照片,害怕自己老婆立场不坚定,被上司“俘虏”,遂要求其妻子辞职,但妻子不同意,并因此闹矛盾。甘某心存不满,为发泄个人私愤,达到让其妻子辞职的目的,便以署实名的方式在市级举报网站和自治区巡视组邮箱捏造杜撰伍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经常与其老婆(女下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导致其与老婆闹离婚,妻离子散。意图对伍某造成不良影响并使其受到党纪政务处理。
经查,甘某反映伍某违纪违法等问题,均不属实。甘某反映的问题均为其个人捏造,杜撰,其意图主要是为发泄私愤,达到使其妻子辞职的目的。伍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达到其个人目的,其行为已触犯有关法律法规。鉴于甘某认识到其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严重性,并亲自向伍某本人当面赔礼道歉,承办机关对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把其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事实向其所在单位通报。